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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项目公示

一、工作背景

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邢台市柏乡县南阳乡北阳村西北1000m,占地面积51545m2(约77.32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4'07.67",北纬37°30'27.12"。公司始建于2004年,行业类别为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代码C2614),主要以苯胺、硫酸、碳酸钠为主要原料生产对氨基苯磺酸和对氨基苯磺酸钠,年产15000吨对氨基苯磺酸和15000吨对氨基苯磺酸钠。

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列入邢台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需依法依规做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企业于2022年完成首次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依据《邢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通知》(2023410日),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邢台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本年度仍需开展第二轮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20235月,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伟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地块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整理后编制完成了《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该方案于2023715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自行监测方案,于2023816日、817日进场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工作。

在本年度自行监测工作完成后,我单位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相关要求,编制完成《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监测结论

本地块自行监测工作采样时间为2023816-2023817,共采集土壤样品13组,平行样品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2组。

地块污染状况分析:本次土壤检测因子为pH、苯胺、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土壤偏碱性,其中pH、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其余因子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检出浓度均未超出相应筛选值。

通过本年度土壤监测点位与历史检测数据相比,pH较历史数据基本一致;石油烃(C10~C40)除AT2较历史数据升高67.74%外,其他点位检测值较历史相差不大。

三、企业针对监测结论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原因

本地块为在产企业,针对其特殊性提出以下建议:

1本地块地下建构筑物有母液回收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池,需重点关注地下设施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防止污染物外渗导致土壤污染

2鉴于本年度土壤监测点位与历史检测数据相比,AT2石油烃(C10~C40)较历史数据有所升高,建议企业在下一年度对其进行持续监测和关注;并加强厂区供热管线的维护保养,避免导热油的渗漏导致土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