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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氏县2022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元氏县2022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石家庄市福瑞祥合燃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伟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 元氏县2022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   地块位于   石家庄市元氏县聊村西南侧      ,占地面积 33820.78m2),中心坐标为北纬37°52′03.30″,东经114°27′48.09″    。规划用途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地块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编号

Y

X

拐点

编号

Y

X

J1

4192940.778

38540587.624

J15

4192844.030

38540990.613

J2

4192939.991

38540613.862

J16

4192836.743

38540990.563

J3

4192950.585

38540658.942

J17

4192839.576

38540957.441

J4

4192950.568

38540694.939

J18

4192842.772

38540957.425

J5

4192953.821

38540784.566

J19

4192843.321

38540948.218

J6

4192958.384

38540910.826

J20

4192840.370

38540948.163

J7

4192911.139

38540917.062

J21

4192842.352

38540924.987

J8

4192913.541

38540938.619

J22

4192848.949

38540864.061

J9

4192910.065

38540938.902

J23

4192861.866

38540744.758

J10

4192903.575

38540958.642

J24

4192874.783

38540625.455

J11

4192904.102

38540974.609

J25

4192878.708

38540589.200

J12

4192860.020

38540976.663

J26

4192896.009

38540589.019

J13

4192854.672

38540983.199

J27

4192922.672

38540588.216

J14

4192847.542

38540984.090

J28

4192924.581

38540588.158

元氏县2022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聊村西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52′03.30″,东经114°27′48.09″,占地面积约33820.78m2(合计50.731亩)。

地块最早为北沙河滩涂,到2008年东部滩涂被开荒为农用地,面积约350m2;从2008年~至今经过多年对地块平整和填土开荒,将地块内农用地面积扩大到现在的7800m2。在2008年~2014年地块内设置有临时办公活动板房;在2019年~2021年对填土混凝土块、砖块较多的区域约4500m2再次进行了平整;2021年有约400m2来自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元氏院区基坑土堆存在调查范围内,堆存面积约150m2,堆存高度约2.5m。基于目前地块现状,我单位对其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元氏县2022年第30批次符合城乡规划的说明》,该地块拟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中“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因此本次调查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结论

2022年4月,受石家庄市福瑞祥合燃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河北伟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2年429日进行了土壤采样工作,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我单位针在对现场实际情况、获得资料、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此《元氏县2022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并用来建设相应服务设施。

 

 

委托单位:石家庄市福瑞祥合燃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立娟

联系电话:13831166780

日期: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