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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块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

一、项目概括

广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南阳堡镇南刘村村南,占地面积为66035.00m2(约 99 亩),地块正门地理坐标为东经114.998583°,北纬36.508457°,该生活垃圾填埋场由广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2010年投入运行,垃圾填埋场设计规模为 100 /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广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2020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委托河北伟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地块开展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二、方案

本地块共筛选出布点区域两处,生活垃圾填埋区(2A)和渗滤液处理区(2B),根据土壤采样点布点原则每个布点区域土壤采样点数量不少于 2 个,本地块内填埋区共布设 3 个土壤采样点,渗滤液处理区共布设2 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部区域布设对照点 1 个,总共 6 个土壤采样点。

本地块不位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补给区或距离上述敏感区 1km 范围内,但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时间较长,本次调查充分利用地块内现有各监测井,在填埋区、渗滤液处理区,共布置 2 个地下水采样点。

根据地块调查基础信息采集阶段资料,本地块特征污染物包括铅、镉、汞、六价铬、砷、铜、锌、锰、镍、氟化物、1,2,3-三氯苯、苯酚、氰化物、氨氮。按土壤测试项目确定原则明确土壤测试项目,除 45 项基本项目和 pH 值检测项目外,氟化物、锰、锌、苯酚、1,2,3-三氯苯、氰化物、氨氮列入本次测试项目内。

本次土壤样品测定由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分析。根据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质控样品由河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进行分析测试。

三、结论

本地块于2020821日进场采样,采样时间2020821-2020824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分析:

1、重金属(砷、锌、锰、镉、铜、铅、汞、镍)共检测样品20个,,锌、锰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无筛选值,则暂不进行评价。其它检测值均小于二类筛选值。1A02 号点位中 22.0m 土壤中砷含量较高,本地块内其余点位土壤中 pH、氟化物、锰、铜、镍、锌、汞、铅、镉含量与土壤背景值相近。

2、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VOCs)、氟化物共检测样品 20 个,均未检出。

3、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为氟化物、锰、锌、苯酚、1,2,3-三氯苯、氰化物、氨氮。特征污染物氨氮、氟化物、锰、锌均有检出,其他特征污染物均未检出;,氨氮含量范围0.18~2.74mg/kg,氟化物含量范围120~713mg/kg,锰含量范围446~1140mg/kg,锌含量范45~99mg/kg

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分析:

钻探至33m时未见水,调节池池体深度5m,与实际钻探深度之间距离较远,且有3个粉质黏土层,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快检设备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无法满足地下水样品取样条件,所以未取地下水。

四、建议

1、填埋Ⅰ区周围土壤砷的检测结果较高,不排除渗滤液通过管道对土壤造成了污染,建议该企业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加强垃圾填埋区和渗滤液处理区防渗性能检查,确保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不会对土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加强对垃圾填埋处理过程的规范管理,避免二次污染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