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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怀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河北怀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东洋河路68号,于1975年建成投产,主营尿素、碳铵等氮肥,企业总占地面积238456.6平方米(约357.68亩)。年产合成氨6万吨,尿素8万吨,碳铵3万吨。由于受化肥市场等因素的制约,该厂于2010年停产,现已依法实施破产,生产区设备和地表建筑物已经拆除。

该场地规划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1126日),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原场地采取出让方式重新供地时,应当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以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场地性质变化带来新的环境问题。

受业主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和河北伟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场地污染调查与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我单位接收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探、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编制完成了《河北怀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方案》。该调查方案2016312日取得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复函。

《调查方案》取得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复函后,调查单位根据调查方案分批次对场地进行勘探取样,送样至澳实分析检测(上海)有限公司(ALS)和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样品分析,并已取得检测报告。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编制完成了《河北怀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报审版)2016619日,河北省环保厅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本项目专家评审会,会后我单位对专家意见组织了认真的修改和落实,形成了此《河北怀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报批版)

调查结论

1 调查工作量

本次调查以已取得环保厅复函的《河北怀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场地原址现场采样和环境调查方案》为依据,于2016318-47日对场地进行了土壤样品的分批采集工作。

本期场地调查工作实际完成土壤采样点位48个,地下水采样点位10个,土壤气采样点位3个。共采集186组土壤样品,实际检测重金属66组、VOCs68组、SVOCs83组、氨氮50组,氰化物31组;共采集并检测地下水样品10组,土壤气样品3个。

2 场地污染状况分析

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及分析结果,该场地内铜、锌、汞、砷、铅、镉、镍、铬全部有检出,氰化物在锅炉房、造气界区以及老污水及管线有检出,但各因子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场地老污水、脱碳、甲醇区、新污水等位置有苯系物、多环芳烃等多种有机物检出,CO2压缩机内表层有少量石油烃类检出,但各因子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该场地内氨氮在碳化车间、脱碳、尿素主厂房及总排口有检出,其中碳化车间、尿素主厂房检测氨氮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根据检测报告,场地地下水检测项目中pH、氨氮、氰化物均超过筛选值,其中,场地内所有地下水监测点位氨氮均超出筛选值,pH超筛选值的点位为尿素主厂房下游、尿素主厂房,氰化物超出筛选值的点位为老污水站。

根据检测报告,尿素主厂房土壤气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规定氨的职业接触限值:20mg/m38h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3 场地风险评估

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按照《导则》要求进行风险评估计算。

氨氮开发情景下表层土壤危害指数为7.76E-01,小于1,为可接受风险;深层土壤危害指数为1.97,大于1,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危害指数1.31E-02,小于1,为可接受风险。居住情景下:地下水危害指数8.91,大于1,为不可接受风险。

氰化物开发情景下地下水危害指数危害商1.34E-03,小于1,为可接受风险。居住情景下地下水危害指数9.83E-01,小于1,为可接受风险。

结合筛选值、风险评估反推出的风险控制值、类似场地的修复目标值,综合考虑可接受的目标风险水平和修复技术可行性,确定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氨(氨氮)的修复目标值为:土壤1050 mg/kg,地下水64.9 mg/L

4 修复处置范围

根据场地污染情况和修复目标值,估算场地内修复土方量为19730 m3(氨氮),地下水修复量为52509 m3